勞保給付的認定,說實在話真的範圍很小;也很少。更重要現在的申請規定更多,更麻煩。跟窗口諮詢的情況,如果我不是從事保險業務,一般民眾哪會懂。挺無言的,只好努力幫忙解釋。由其我家人,不懂這些領域的專業,我還是乖乖的幫忙啦。。。「在其職,專其業。不然怎麼論是專業。」

勞委會放寬職業傷病審查認定,未來上班族外出用餐、或學生從學校出發打工途中發生意外受傷,都可認定為職業傷害,申請勞保職災給付。新制預計下月通過,最快明年初上路。

依現行職業傷病審查準則,勞工從住家往返工作地點途中若發生事故受傷,可視為職業傷害。但這項規定在執行時發生許多爭議,曾有勞工申訴在上班時順道接送小孩、買早餐、加油,途中發生事故意外,在申請給付時遭質疑。

勞委會指出,現代勞工上下班型態多樣化,不太可能每天直接從住家往返公司,因此決定大幅放寬通勤意外認定標準。

修正條文中改用「合理途徑」一詞,勞委會解釋,上班族可能因道路施工、交通阻塞選擇繞路,只要能提出解釋,都應從寬認定。但若刻意反方向繞路接送家人、購物,發生意外受傷就不能視為職業傷害。

另外,原條文中,若勞工有酒駕、無照駕駛等違反交通規則情形而發生意外,不得視為職業傷害。但勞委會認為,勞工有可能因雇主指示而違規肇事,因此在修正條文中加入但書,若勞工因雇主管理疏失或因雇主提供有瑕疵交通工具而違規出事,不可歸責於勞工,應認定為職業傷害。

勞工不管是傷病或殘廢,若被認定為職業傷害,可以申請較高金額的勞保給付,還可依職災勞工保護法申請各項生活津貼和補助,對勞工較有利。

截至十月底,勞保職災基金餘額還有一百五十九億元,職災勞工保護專款也還有一百廿七億元。勞委會說,由於職災給付為即時支付,不須積存經費,放寬申請條件不會有財務問題。 

【聯合報/記者陳嘉恩/台北報導】20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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