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08.01.14【李國煌】

     二○○八年、新年新氣象,過去一年,民眾買保險衍生出來的免稅爭議,以及買保單分紅、抗通膨的議題,廣受注目,業務人員行銷話術滿天飛,民眾霧中探索,一愣一愣,糾紛頻傳。面對新的一年,金融界人士指出,民眾多下功夫、破解保險迷思,提升保障效益。 
     弄清三大稅目、四大險種 
     三通稅務公司總經理邱正宏說,講到保險節稅,民眾一定要先弄清楚三大稅目、四大險種,弄明白到底節的是什麼稅。 
     台北富邦銀資深經理陳秋蘭說,一般民眾會碰到的稅,主要是所得稅、贈與稅、遺產稅三大項。 
     保險項目部分,宏觀財務顧問公司協理陳敏莉指出,人身保險保單,包括人壽保險、年金險、醫療險、傷害險四大項。 
     一、所得稅最沒問題 
     邱正宏說,民眾買了保單、符合保單規定的情況,拿到保險公司給付的錢,基本上免所得稅,隨著最低稅負制實施,部分情況下,保險給付超過三千萬,才要考慮所得稅問題。 
     二、贈與稅狀況不多。 
     邱正宏指出,保險牽涉到贈與稅的情況不多,有一個情況是,付錢繳保費的人、和從保險公司拿到錢的受益人,不是同一個人。 
     同時,受益人領取保險給付的年度,金額超過一百一十一萬免稅額,出錢付保費的人,要繳贈與稅。 
     三、遺產稅紛爭最大。 
     陳秋蘭說,近年來,保險與稅產生的紛爭,焦點主要集中在遺產稅。 
     邱正宏說,大家都以為,保險公司給付的錢、就是保險給付,只要是保險給付、就不課遺產稅,其實,誤會大了。 
     被課遺產稅 有其共同點 
     從稅官追查、法院判定要課稅的案子來看,被課遺產稅的民眾,歸納出幾個共同點: 
     一、年紀大、身體有狀況,身家豐厚、購買鉅額保單,一買五千萬、八千萬、一億元。 
     二、買了保單以後,三年、五年,甚到一、二年內就往生,而且,往生以後又遺下大筆財富,還有一個案例是,帶病投保、七年後往生。 
     三、所繳的保費,還是向銀行貸款來的,一借數千萬。 
     目前為止,符合前述狀況的民眾,往生以後,受益人從保險公司拿到的錢,法院判定全數要課遺產稅,符合前述條件、扣掉借錢繳保費這一項,被課遺產稅的風險也很大。 
     倒是,民眾也不要被嚇到退避三舍。 
     邱正宏說,一般四口之家,主人家往生後,遺下配偶、二個孩子,粗估身後財富留下一千三百八十萬以內的人,大致上,不會有保險給付被課遺產稅的問題。 
     民眾趁著身體健康時期、愈早開始買人壽保單,即使買得再大額,一買五千萬、八千萬,投保十五年、二十年、三十年後往生,稅官也不能硬說,這麼大筆的保額,是為了避遺產稅。 
     這種情情況下,買大額保險、節遺產稅功能,就發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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