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7/10/10 04:39 記者: 陳怡慈/台北報導

台灣「奇聞」又一樁!昨日一場研討會,一名產險業代表質疑,現制下,地震所引起的火災,住宅火險是不賠的,只能用住宅火險自動附加的基本地震險來涵蓋,但因基本地震險只賠「全損」,以致去年底恆春百年大震引發火災,就有高雄的民眾乾脆眼睜睜看著房子被燒掉。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昨在亞太會館舉行研討會,有業者針對基本地震險存在的道德風險提出上述質疑。據統計,截至今年八月底,國內基本地震險的有效保單,高達181萬件。

為因應有關風險,地震保險基金正研議:是否建請保險局以政策補救方式,將基本地震險的理賠標準,從「全損」擴大到「分損」,但保費恐將因此調漲,業界擔心被保險人(註:即房屋的所有權人)不太能接受。

九二一大地震後,政府為提供民眾基本地震保障,於91年4月開辦「住宅地震基本保險」。透過購買住宅火險,就自動附加基本地震險,以及長期住宅火險改為一年期住宅火險等方式,來壓低保費,要讓大家買得起基本地震險。

基本地震險最高保額120萬,須全損才賠。以投保最高保額為例,富邦產個人商品部協理陳維格說,每年保費1459元;而如果投保保額只有60萬,保費就等比例縮水,變成1459元的二分之一,即730元。

由於保費低,為降低承保風險,保單條款規定,因地震所引起的住宅火災,須達「全損」,基本地震險才會理賠,畢竟,建築物發生全損的機率比分損要低。

不過,這項規定卻潛藏道德風險。昨日研討會上,就有業者代表說,去年底恆春大地震,有高雄民眾為符合「全損」規定,乾脆眼睜睜看著房子被火燒掉。

與會保險局官員則回應說,一分錢一分貨,民眾要嘛,就多花點錢買「擴大地震保險」,因擴大地震險「全損」與「分損」都賠,倘若只買基本地震險,僅「全損」才賠。

聽到官員的上述回應,昨與會業者私下指出,不但無助改善潛藏道德風險,而且似乎有點「答非所問」。

「擴大地震保險」因全損與分損都賠,保費比「基本地震險」貴很多,有基本商品推展難題。業者說,以同樣投保120萬為例,擴大險的保費要3072元,為基本險1459元的2.1倍,即高出110%。

因保費比較貴,擴大地震險目前投保情況欠佳。陳維格說,研判每一百張住宅火險,擴大地震險佔的比例不到一張。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09/4/m2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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