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解釋令,員工認購現金增資股票的差額和公司把庫藏股轉讓給員工的差額需要費用化,財政部隨將發布解釋令,從九十七年開始,員工認購現金增資股票的成本和時價的差額,屬於其他所得,要課徵所得稅。

     無免稅額,殺傷力強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胡榮一分析,現金增資認股的差額,視為其他所得課稅,最高稅率四○%,這比把員工分紅配股納入最低稅負課稅的殺傷力還強,預期會重挫員工認購意願,因為最低稅負制尚有六百萬元免稅額,稅率只有一半的二○%,員工認購現金增資股則沒有免稅額可扣。

     資誠會計師溫芳郁表示,依據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公司辦理現金增資時一定要保留一○%到一五%的股份供員工認購,上市櫃公司為了鼓勵員工認購,通常會把市價打一個折扣,例如七折,讓員工認購。董事會當天的市價如果是五○元,員工認購價為三五元,則其差額一五元。

     如果公司給與日和除權日很接近,則時間價值不高,其差額為成本費用。如果員工因為課稅原因放棄認購,公司還是要找特定人認購,認購的價格和員工相同。

     財政部站在課稅主管機關的立場,當公司方面做為員工酬勞的費用,則員工有所得也要課稅,所以財政部將配合會計公報的費用化原則發布課稅解釋令。

     首先,公司在董事會決議,以低於市價的價格,提供員工認購現金增資股票,董事會當日為「給與日」,公司在給與日依選擇權評價樣式估計費用,減除所得,免課營所稅。

     再者,員工認購現金增資股票的課稅,則是以現金為基礎,和公司以「給與日」列帳的基礎不同,員工課稅是以員工拿到股票的可處分日的次日之時價超過其認購價格的差額部分,做為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中申報課稅。

     第三,同理公司庫藏股的課稅部分,財政部也會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的費化用解釋,發布課稅解釋令,當公司董事會決議以庫藏股票低於市價讓員工認購,做為酬勞,則董事會決議日為「給與日」,以當天股票的收盤價列為公司的成本費用,減除所得,免課營所稅。

     認購庫藏股屬認股權之一種

     而員工認購公司庫藏股票的課稅方面,國稅局和財政部官員都一致表示,公司用庫藏股低於市價的優惠給員工認購,是屬於認股權的一種,因為九十三年已有員工的認股權的課稅解釋令,所以員工的個人所得稅依認股權課稅方法課徵,並追溯到過去五年內都適用,不需再發布新解釋令。

【王信人/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2007.10.23
http://news.chinatimes.com/CMoney/News/News-Page/0,4442,content+120610+122007102300686,00.html?source=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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