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愈來愈複雜,保單申訴案件愈來愈多,金管會保險局祭出各式規定,例如加註警告文字,顧客適合性自律規範,還打算全面推動「保戶權益宣告書」,保險業務員要先了解客戶收入,也讓客戶了解到底買了什麼商品,才能賣出保單。

不只金融機構在承做財富管理業務時需要求客戶簽署聲明書,保險業也開始學習起財富管理的制度。

財富管理的KYC制度(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戶),就是要叫客戶先填收入、風險意向書等,據了解,保德信打算引進新制度,客戶得先填寫一張收入資料、保障需求、保費的支付能力等,確保客戶買到的是在可支付能力範圍內的保單。

保德信主管解釋,若客戶年收入100萬元,卻花了50萬元甚至是100萬元購買保險,明顯是「過度銷售」,主管也不會讓這個案件通過。

這不是單一公司的制度,金管會保險局正在規劃「保戶權益宣告書」,全面推動到保險公司,將列為各類保單要保書的一部分,保戶必須在保戶權益宣告書上簽名,才算是完成要保文件。

無獨有偶的是,日本打算在2009年前推動投保人與保險人雙方要在「意向確認單」上簽名以後,才能續簽保險合同。日本金融廳規範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兜售違背顧客要求的產品,或是對產品尚未充分理解就匆匆簽訂保單。

保險局官員表示,「保戶權益宣告書」的內容還在討論中,也請壽險公會表示意見,一定會包括保單的風險、除外責任、保戶的權利義務等。

先前金管會已要求壽險公會必須訂定「顧客適合性」的自律規範,避免保險業務員為了業績,賣了不合適的商品給客戶,例如把一張年期為10年、20年的結構債券保單,賣給70歲的老先生、老太太。

這次「保戶權益宣告書」設計的目的,再進一步強調要保戶確實瞭解自己所購買的是什麼樣的商品。官員表示,保戶愈清楚自己的權利義務,愈能避免日後的糾紛。

財富管理已優先適用KYC,理專要了解客戶收入、風險屬性等,才能銷售商品。保險業者現在也要學習這種KYC制度,最好是由業務員與客戶共同「簽名」證明,客戶知道自己買了什麼,也能支付得起這張保單,才能接著簽下保單。

保德信主管說,該公司業務員現在銷售保單時就會要求業務員了解客戶的年收入,以免銷售給客戶「付不起」的保單,該業務員的主管在收到保單後,也會跟業務員所填寫的客戶資料比對,第二次把關。若政府要全面推動新制度,預料對保戶保障將會更高。

【2007-09-26/經濟日報/B4版/保險人生】

記者李淑慧、呂郁青/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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