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勞保有個重要的觀念。
它是屬於社會保險,換言之。就算該者有癌症的人,還是可以投保「勞保」的。那麼,
如果有病在身的人,仍然需要工作賺錢之下,因此而有患「職業性疾病」。仍然,屬於勞保的理賠範圍的,這跟一般跟「保險公司」所買的「保險」不同。
所以~ 只是2者內容跟條規,皆非相同,相對的理賠金額也大為不同。所以,除了基本的勞、健保的保障之餘,更需要能真正替不能工作,以及傷害之補償的商業保險。
這才是所謂「為自己也為家人而著想」的負責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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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我任職業「經紀人」。那麼,這些商品的趨勢,倒都含跨在我的服務範圍內囉!
還挺放心的。不管對自己未來的出路,以及客戶的選擇性來說,都是個很優質的選擇。
更新日期:2007/09/10 09:23
記者:【魏喬怡/台北報導】misca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86)
目前業界條件最優的「全球人壽」的防癌險即將停售。最後銷售到月底。
不曾買過防癌險,或者覺的自己該加強防癌險的朋友,趕快追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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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富之弟、知名導演正值壯年,最近都因癌症過世,保險公司防癌險詢問度也明顯提高,民眾即使已有醫療險,還是要買防癌險,各家保險公司都有防癌險,壽險業者建議,民眾不妨評比三大給付項目、四大給付內容,挑選合適保單。
目前二十九家壽險公司中,除中華郵政沒有防癌險,及中泰、美國、康健與美商安達等業者,只有推出團體或一年期癌症險外,其他家業者都有推出終身癌症險。
已經有醫療險,為什麼還要買癌症險?
因為一般醫療險只給付因癌症住院、手術的醫療費用,對於癌症患者所需的全面性保障仍不足,如癌症化學治療、安寧照護的給付,可用癌症險彌補缺口。
全球人壽業務資深經理林嫻表示,因為癌症的醫療用藥僅靠一般住院醫療險是不夠的,例如化療過程中二線用藥等副作用低的藥物健保並不給付,而且比較貴,長期的醫治靠防癌險才能有效減輕負擔。
各家防癌險保單,民眾如何選擇?
壽險業者表示,從癌症險最常引起的理賠爭議來看,三項指標最重要,一、「門診手術有無給付」,二、「安寧照護有無給付」,三、「癌症的併發症賠不賠」。
這在保單條款中可看出來。
特殊疾病 部分保單也賠
台灣人壽商品業務部經理林士聘指出,癌症其實最重要的是及早發現,像是知名導演楊德昌的直腸癌,如果年年篩檢,不至於拖到末期,因此台壽保推出投保好安心防癌險主約,繳費二十年期間,年年送癌症免費篩檢。
另外,林士聘強調,完整的防癌險除提供定期篩檢服務,應該包括住院日額的病房費和出院療養金、初次罹癌的給付、手術定期給付和身故給付(這部分許多業者改為生存金定期給付,鼓勵患者接受治療活下去)。
部分防癌險保單針對特殊疾病,也提供理賠,例如保誠、全球人壽都提供骨髓移植手術保險金,全球人壽更針對女性提供義乳重建手術保險金;保誠人壽也是少數開放義肢、義齒給付的公司,ING安泰人壽則相當重視安寧照護。
消費者選擇時,可多加比較。
費率方面,各家壽險公司的差異不大,林嫻表示,由於防癌險屬終身壽險,費率跟利率連動性高,這幾年隨利率走低而變高,目前以三十歲男性為例,住院五千元理賠,一年保費約五千元左右,同樣年齡女性又比男性貴上約一千元。
另外,有家族病史的民眾,因為不須事前告知,最應該及早投保防癌險。
依據統計,癌症連續二十四年蟬聯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數為二十.二天,平均每人的住院費用十一萬六千六百一十一元,五十歲後癌症發生率,隨年齡大幅逐漸升高,民眾宜「及早」投保防癌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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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我們的工作壓力大,會引起胃痛的機會也大,然後,很偶然的看到這篇報導。同事間引起討論來,不外乎的大多數的人都有胃痛的機會。
那麼,是否有好好照顧自己的身體,就是份最該重視的件事。
簡單抽個血,作份檢查,其實是很重要的,由於職業上的習慣,大多我會建議客戶到檢驗所作檢查,其實自費檢查,一來不會列健保局作記錄。二來也可以作詳細的檢查,方便查清到底自己身體狀況如何的。
以下是報導內容。有附上個圖片,剛吃過飯的不要看唷!! 
更新日期:
2007/06/27 10:14
記者:張娜娟 陳君宜
胃癌一直是國人10大罹患癌症排行榜的前5名,而且近年來又有年輕化的趨勢,醫界已經證實致病的主要因子就是幽門桿菌,而感染主要途徑就是經口傳染,因此防止病從口入,是最好的方法。
日本職棒總教頭王貞治,去年歷經胃癌手術,讓國人對於胃癌又多了一分恐懼,什麼原因讓這位棒球巨人得暫別球場,一連串的研究數字證實,胃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幽門桿菌在作祟。
耕莘胃腸科醫師王琨:「大概90%甚至95%以上的十二指腸潰瘍跟幽門桿菌有關,在胃潰瘍的部分,大概有8成以上到9成,是跟幽門桿菌有關的,目前也知道跟胃癌有很大關係,世界衛生組織就把胃幽門桿菌,列為胃癌致病因子之一。」
可怕的是,由於幽門桿菌是經口傳染,很多人在小時候就已經被感染,差別在於有沒有發病而已,所以醫師強調,只要不舒服就要治療,因為治癒復發率只有3-5%,因此民眾不用太憂慮,養成洗手擦乾的衛生習慣,胃不舒服一定就醫治療,絕對可以降低罹患的機率。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627/8/gfb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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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7/06/17 16:40
記者:記者李樹人/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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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源自於PTT的marvel版內篇文章。
作者:chantilas (涼煙)
已得到原作者的許可。所以,轉貼在於此。如果有轉錄需要的人,請致PTT詢問原po。
或者將此網頁轉貼出去也可。方便不會使用BBS的民眾看。
由於,原文轉貼 所以我不打算作敘述,只希望給更多人有份思考。
一轉眼,距離上一篇文已經超過兩個禮拜,
我現在相信富奸也不是真的想作富奸的...(汗),
先跟大家說聲抱歉.......Orz,還好大家鞭的不算大力。
因為PO完第一集的早上,接到電話,內人的外婆因為肝癌,在內湖三總的安寧病房彌留,
趕去之後,在中午一點十分過世,說實話,忙也忙不到我們,
但是應該在場的時候也少不了,對於小弟我,在一年內經歷過了一些事情,
看著內人的外婆嚥下最後一口氣,身邊子孫成群環繞四周,
不禁也感受到些許幸福的氣息......
=====================題外話分隔線============================
記得小弟在八月八日的新竹馬偕醫院,接到母親來電,
得知父親住進加護病房,心中的著急與無奈溢於言表。
父親也算是個傳奇人物,在我與姊姊孩童時期,常對我們姊弟說:
『家裡有個寶都不知道,去問妳媽!』
他唸過陸軍官校,智商142,打架退學,脾氣不好,口氣很大,
民國六十二年拿到全國跆拳道冠軍,當兵前在高屏地區開了三間道館,
那時候他已經結婚,生了我姐,
母親卻從未見他拿錢養家,還有陌生女子打電話來找父親,
母親決定離婚,燒了結婚照,帶著姊姊回到娘家,父親去求了回來,有了我,
退伍之後,決心養家,
換了十個職業,包括牽豬哥(一種農村繁殖行業...)、七喜汽水工人、銲工,
最後,他做了警察......小小的基層警員一直到退休......
因為想考司法官,念了很久的法律,考不上,卻憑著法律知識,幫助了不少人,
五十歲後夫妻兩人爬了三四十座百岳,
說是懷才不遇,卻是個性決定了命運。
對於小弟的車禍案件,雖然驚險,卻是不能再普通的法律程序,
七月底,記得小弟躺在病床上,有一次打電話給他,
抱怨:『到底有沒有要幫忙啊?有在處理嗎?!』
父親怒答:『當然有啊!啊不然是怎樣,我也想幫你談個兩三百萬啊,但是不可能嘛!』
其實那時候他人已經不舒服了,只是嘴硬不說。
八月八日在家失去意識,住進加護病房,
期間因心臟冠狀動脈阻塞,併發肝衰竭、腎衰竭,昏迷指數三。
腹膜透析洗不出尿液,全身水腫,後期意識稍復,
八月十八日,自己拔出呼吸器,母親放棄急救,過世於高醫。
八月二十,因小弟父親八月二十七日出殯,
我約肇事者夫婦來醫院商談,請他們準備支付小弟出院時的住院醫療費(約14萬9千),
從當天之後,對方不再聞問。可以預見,日後車禍協調的困難度。
小弟自行籌措醫療費用,出院勉強坐車回到高雄,
辦完父親後事,一個禮拜再度入院,將背後一塊巴掌大的肉,
轉移蓋住脊椎韌帶裸露處,並挖掉部分腐爛韌帶,稱為『皮瓣手術』,
期間住進加護病房三日,插著人工呼吸器(在加護病房非得插著呼吸器,健保規定),
因為背後的傷口,只能往左側躺,偏偏左大腿脫臼復位日程尚短,
只能拼命請護士打強力止痛針,並且在每天兩個『半小時』的訪客時間,
對著母親及內人掉眼淚,那時候,我才深刻瞭解,
為什麼像我父親這樣的一個人,
要自己拔掉呼吸器,導致氣管受傷,嘴角濺血,不願意再活,
當我在冰櫃旁,拄著柺杖,見到他最後一面,看著他水腫的不成樣子 ,
父親,不會想一個禮拜洗三次腎,不要成為別人的負擔,
不會想插著管子,連刷牙、擦臉都要請護士來,
一個禮拜後的我,插著管子,約每隔六小時就打一劑止痛劑,
卻同時明白了一些事情。
截至去年為止,小弟陸續動了六次手術,住院住了六十四天,
而從父親過世之後,我從未夢見過他,除了一次。
大約在十一月的時候,我做了個夢:
『 夢裡我坐在門外的椅子上,依稀知道門內正在談車禍和解,
父親出來,身邊的女人肯定不是我媽,
告訴我:『嗯,兩百零五萬』。 父親的表情,說不上來滿意,
看著他,我也不知該作何反應。 』
就這樣,醒來後告訴大家,經過討論,連我母親都只當作笑談,
當時對方保險公司只說:『三十要不要?嫌太少也沒辦法喔,公司估出來就是這樣喔!』
我們猜想,至少要比三十多,但是兩百零五?!算了吧。
十一月提告之後,肇事者的先生打了個電話,說他們的律師建議,
把刑事易科罰金的部分折合現金給我們,大概七、八萬吧,
請我們只告民事就好,那時我決心要抗爭到底,讓他們付出應有的代價,
就算最後判賠三十萬,我們也心甘情願。
畢竟車禍訴訟,最後一定金錢解決,
誰管你中間受了什麼委屈,經歷過了什麼生死大關,怎樣的家破人亡,
只要不跟車禍直接相關,一概免提。
今年二月開完偵查庭,進入刑事訴訟程序,小弟也同時提出附帶民事求償,
由小弟委請的律師提狀,車禍訴訟或調解皆由律師代理,在律師樓,
肇事者在保險理賠專員的陪同下,提出了160的數字,而律師的『估價單』則是430左右,
時間來到四月的刑事庭,在新竹地院的調解室,這次理賠專員連出席都沒有,
我們進行第四次的調解(以下引用小弟部落格的紀錄):
===============部落格內文對話記錄分隔線====================================
今天是2007年4月9日,
第一次的刑事庭開庭,先到了律師樓與陳律師商量底線,『250吧?!』我說。
三點半到了新竹地院,律師來電:『我看錯時間了,三點十分要先調解,快來。』
到了地院內的調解室,梁姓夫妻已經等在室內,陳律師在,理賠專員沒來,接下來呢?
套一句大家常說的話:『好像......賣豬肉啊...』
內人在筆記本上寫下了 『稱斤論兩』 四個字。
『上一次保險公司估價是160,多加點,我也好對我的客戶交代。』
『我們的底線......我們也不想暗藏底牌,最多再加15,把我們的存款都拿出來,
一家四口就靠我一個,我們不是做生意的,沒有錢可以周轉,如果要去借錢來貼,
那就打官司好了......』
『那保險公司那邊我來跟他講......』律師請對方打電話給理賠專員,接過電話:
『喂,鐘先生,是是,沒關係我瞭解,電話講也一樣,現在你那邊能夠加多少?
現在梁先生願意自己貼15,你們也要再加一點吧.......我知道你的權限,
不然你再打電話回公司問一下......』
陳律師掛上電話,還給梁先生,蠻妙的,陳律師連打給保險公司的電話費,
來來回回共三四十分鐘,都叫姓梁的出,用他的電話。
『嗯,嗯,嗯,不然這樣好了,我跟我當事人商量一下,再答覆你。』
陳律師把我們拉到外面,留梁姓夫妻跟調解委員在室內。
『其實要避免的是訴訟風險與時間,接下來該做的事總要去做,拖在這裡不是辦法,
對方能抗辯的理由不多,但法官要查清是否構成重傷害的時間,
以及對方可能跑去請求第三次責任鑑定的機率不是沒有,我們也不怕啦,
我估計結果是差不多,可是拖個兩三年,就算拿到兩百八、三百,恐怕折磨也不會少。』
『現在保險公司說既然當事人貼15,他們也再貼15,這樣是190,這個價格當然不行啊,
你們的底線是250我知道,但是既然他們加了,我們也要讓一點......』
我跟內人對望了一眼,心中浮現一樣的數字:『210吧!』
回到調解室。
『現在我的客戶讓了很多,210這是最後的底線,可以啦,你們真的佔了很多便宜,
真的打官司到底法官會用15800、20000還是30000的基本工資來算都不一定,
但是拖下去就不一定是這樣的結果,大家都有風險要擔,不要為了5啊10的在計較,
本來你不是說要用易科罰金的錢來賠償,現在用重傷害起訴,我老實講,
也不一定會成立,就算成立,也一定判不到六個月,我們用五個月來算,
現在採用新制,大概一天是1000到3000不等,用2000來算,五個月也要30萬,
不然這樣,210啦。』
『我們夫妻倆真的只有這些錢,我們也很有誠意要和解......』
『不然電話拿來,我來幫你跟保險公司談!』
『喂,鐘先生,嗯,現在是210,不要讓我難做嘛,不然我客戶一直以為我再讓步,
花錢請我來一點用都沒有......對對對,說多少就是多少,不會再加...........不會啦,
嗯嗯, 醬子啊,不然我再跟我當事人談一下。』
掛上電話。
『陳律師,我們在醫院有給王先生29000............』
『28000!!』 我很堅持,的確是這個數字,內人都有紀錄的。
『嗯...... 28000,這個我們現在也不拿回來了,就一起加上去,
這樣子王先生也讓一點.......』
陳律師轉頭問我『這樣子好了,那就我們也讓一點,205加上2.8,等於207.8,實付205,保險公司出190,梁先生15,即日起四十日之內支付,這樣可以嗎?』
我點頭。
這樣,豬肉賣出去了,成交。
接下來是一連串的例行公事,直到回去調解室由書記官與法官擬定和解書。
姓梁的說:『等一下,這個和解書要加上保險公司支付190,不然他們要是晚個3天8天的,
那我們不是還要付違約金100,我們有保險公司承保,我們沒有承擔這個責任的義務...』
陳律師:『這是直接的訴訟關係,就算這樣寫,對保險公司並沒有拘束力........』
『我知道啊,可是要是我們的保險公司晚了幾天,我們沒有必要承擔這個風險。』
律師問我『王先生你覺得呢?』
我說:『既然梁先生覺得有風險,我們也不想擔這個險,所以他反對的正是我們堅持的』
(其實誰管他堅持什麼?我跟內人只是想捉弄他一下)
我悄悄跟律師說:『我們好玩而已。』陳律師苦笑了一下。
就這樣,他鬧到跟保險公司確定了第四次,直到法官直接告訴他,
這樣寫對保險公司沒有拘束力的,違約的不會是保險公司,他才停止。
瞧瞧我們堂堂國家高級公務員的這等腦袋。
不管是哭窮、偏執,在這裡,只是有損自己的尊嚴。
肇事者梁太太從來不是我們怨懟的對象。
作為一個被害者,我們瞭解,
沒有一個數字是『合理』的,
只有甘不甘願的問題。
那一天,我告訴母親最後的結果,
母親告訴我:『喂,你老爸也是有在關心這件事的吧?!』
應該是吧,是嗎,老爸!?
民國96年4月9日
你退休的第39個月,過世的第234天。
===========================部落格內文結束分隔線=========================
這篇故事的飄點很小,再補一個,
我父母喜歡爬山,
因此,我母親把我父親的骨灰放在南橫的某一座大山上,
至於地點只有當時陪我們去的一對夫妻山友知道(樹葬目前並不合法.....),
事後,其他熟識的山友經過安置地點,
聽到有人叫他的名字:『喂!XXX』。
因為他在隊伍最後一個,嚇得他回頭一看沒人,
攻頂之後回程路,在同一個地點,
卻跌了一跤,絆了一下並無大礙,下山後大家在集會場所聊起來,
才發現了這個『巧合』。
因為小弟拖稿許久,補上一張車禍照片,
希望能證明車禍確有其事:http://tinyurl.com/38d8zx
並以此文紀念我在天之靈的父親。願他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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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又聽到朋友的車禍事情。而且,後來才發現,住的地方距離我很接近。過程也很多驚險… 恩! 我把自己過去車禍的經驗寫下來,供大家思考跟運用一下。文章內容挺漫長的,所以,看者小準備。
另外,這些過程跟經歷都是我個人所體驗過的,所以請不要當作我在開玩笑或者為了銷售保險而談的。
那種傷痛只有自己才能體會的,旁人的嘲笑是只有當自己發生時,才知道痛的。我至今看到砂石車仍然會懼怕。
首先: 面對車禍的當下, 不論如何 ,還是報警吧, 除非可以現場談妥價格 ,極少可見。
只有汽車撞汽車的人, 比較好談些 , 車場報價維修費 比較明確 ,不過還是報警吧!!
一般來說, 汽車的車禍不傷及人員下, 可以拿出粉筆或者類似可在柏油路上作記號的工具。
標視出 四個輪台位置、 撞擊點位置 、 最方便方式, 還是拍照記錄 。拍照時:
記得針對輪胎撞擊點, 路面的剎車痕跡作個拍照記錄 ,可以放一下實物作比例對照。
現場最好能有人控制一下交通路況, 避免讓後方來車產生塞車。
插曲一下:
電視上的廣告 :新安東京海上產險, 有提出30分鐘內到事故現場服務 這是確實的。
因為在每台車的強制險的卡上, 都有0800的客服電話 清楚指示出位置後 就會派人到現場。
而 電話通知的同時 ,也同時進行報警的動作 , 這是我認為最放心之一的產險公司的服務。
========================================
談及 傷到人的部份吧。
當然~ 能先不移動傷患為原則 ,一定請叫救護車來 ,畢竟 有個疑慮:腦震盪 有時候當下並不會發現, 如果只是認為擦傷, 而直接回家休息, 而產生任何後遺症 ,變的現場沒記錄。
事故後 ,再來論主因由車禍引起時, 會變的比較牽強, 在後續談判理賠時, 變的比較弱勢。
有的時候,是有必須先排除危險考量, 所以才移動傷患的。
到達急診室時。 請麻煩有看到現場的人員, 幫忙傷患冷靜跟安撫心情, 以及協助醫護人員。
將車禍概況現場敘述。 另外,如果還保持清醒下 ,盡可能將受傷部位, 以及任何不舒服所在,清楚表達給醫護人員知道 (後續是醫生治療程序 我就不多說明…)
在這, 我還是插曲一下:
假如 ,有購買保險的話 請現在有空的人去翻翻自己的保單, 有沒買到這類像意外 ,生病方面的保障。
假如, 住院的話, 一天可領多少錢, 和有沒限制手術的項目。有的保險只有賠 [有住院時] 的手術。針對,只是門診上的手術不理賠。比如:三商美邦 手術醫療終身健康險。
我直接點名出來, 這是因為我曾經受罪於這類保單上, 所以我不去怕任何人來抗議聲音
==========================================
恩! 醫療開支上來說 ,我以商業保險跟強制險來作說明
商業保險 ,就是俗稱壽險、 醫療險、 意外險、 防癌險 那類
依據住院日額*住院日數 或者 根據收據作理賠 等等
那麼~ 住院的情況下 ,我可以建議住2人病房, 至少會享有比較安靜的休養品質。
當然自費房貴 2500-3000不依 ,但是 ,在強制險的限額底下, 還是可以理賠的下。
*註。強制險理賠額度 20萬以內, 依醫療行為下必須開支 以收據為準。
跟醫生所開出證明下 ,所需的輔助器材一切。
醫療過程當中, 請在正本收據下, 再請醫院多開份副本收據 ,作為各方面申請時可以用。
也許, 在談判醫療費用時 ,可以拿出副本收據作為數額的參考 ,也許有些團體保險可以。
副本收據作理賠用 ,所以可以多備。
而受傷的當下 , 建議可以作個全身掃描的檢查 ,以及到神經外科作報到。檢測腦震盪之類 ,作個詳細檢查用
骨科方面:由於骨科只能照顧到骨頭的治療結束, 所以像神經或者其它部份的傷害 ,須到其它科報到。
美容手術:皮膚上的美容手術, 其實可以作理賠的 ,在其它像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當中 ,會包括這樣手術的理賠 (當然必須有買對…) 女性在臉上的傷, 如果有疤
理賠的金額更多
==========================================
接著是重頭戲: (前面也很重要啦 但初車禍階段來說這是重心)
談判理賠對象, 不外乎肇事者、 保險公司。 通常 會以調解委員會為媒介
在調解委員會, 面對面 好好談妥這償賠的金額, 而針對金額有幾項思考點:
1。醫療上的支出
2。精神賠償費用
3。財物上的損失
針對 精神賠償費 , 又可以分為: 失能、 家人照顧、 精神層面的疲勞, 這重點在於量化。
比如: 媽媽為了照顧你而請假, 這些時間沒辦法上班的 薪水補償
自己本身有工作, 但因為受傷請假階段, 薪水的補償 但沒工作可以依勞保投薪資比擬。很多方式~ 有需要再談論
談合解時, 必須清楚思考 ,這一合解下去 ,變的後續的開支不能再從肇事者, 保險公司賠償下來
以及, 六個月內必須提出合解的申請 ,為何六個月內呢 因為要提刑事訴訟的期限。
而為什麼要提刑事訴訟呢, 這是所謂打官司的開始~ 而從刑事訴訟開始 ,後續的民事訴訟一步一步作下去的 很多漫長的路....
而 以剛受傷的階段來說 ,要注意的:
1。好好保重自己的身子 ,跑醫院很煩沒錯, 但情寧在這時間好好照顧身體的。
2。將這些治療的療程當中的開支 , 好好的明列出來 整理成張表格 , 以及將收據作整編。
3。前面的治療過程中 ,記得作記錄 ,比如用相機拍下受傷部位情況 ,以及每隔1到3個月開立診斷書資料, 跟醫生說:保險公司要看的~ 醫生能體諒這些。
4。不要去怕麻煩 ,耐心的作治療, 以及, 注意一下肇事者後續連絡情況。 誠心誠意不代表能完善的合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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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的發生 , 我們只求能從各方面作補償 , 也盡可能以保險作為補償的方式 。 畢竟對其它人 , 對肇事者而言,也許這筆賠償金到手, 但卻是另個家庭經濟倒閉的開始。
希望大家都能平平安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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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挺有爭議性質的情況,但還是關鍵於。是否以非疾病,突發性外來因素引起為關鍵。文中也有提到其它類似事件,但能確實理賠下來的內容,供大家參考。
【許(清爭)文/台北報導】
熱浪來襲,台灣已經有三個人被熱死,在意外險認定中,是否屬於理賠項目之一?產險公司表示,因為天氣因素,熱死、冷死都不算是意外險理賠範圍,只能歸咎於內發性疾病。
時序已漸漸進入夏季,因為全球氣候環境影響,天氣越來越熱,「熱死」不再是口頭禪,真的有可能會發生。
連著兩天,在嘉義有農夫因為種田、噴灑農藥,因為天氣過熱,老農夫又把自己包的密不通風,倒在田裡,法醫研判死因是因為中暑,而後死亡。
天氣變化劇烈,近年來因為冷死、或熱死的人數越來越多,乍聽之下,因為是突發性死亡,很容易讓人誤以為是意外過世,但產險公司說,中暑或過冷死,比較偏向於個人內在疾病。
國泰產險說,在保險中,意外險定義是因外來力量、突發性,讓保戶受傷,以上三點都成立,才屬於意外險理賠範圍,諸如一般車禍、或前陣子有獸醫被鱷魚咬斷手等,都在意外險出險定義範圍,但因為天氣因素,讓人熱死、冷死,這有可能是屬於個人內發性疾病,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因為天氣因素而死亡,就不算是意外。
不過因為死亡地點、原因不同,被認定也有差異,國泰產險指出,曾有發生,老人在湖邊散步,因為天氣過熱,熱到讓人意志昏沈,有點神智不清,不甚跌入湖中,死亡原因是溺斃,這就屬於意外險理賠範圍。
第一產險說,又或者是小朋友因為中暑,昏到在地上,後腦先著地,結果死亡,第一產險表示,如果勘驗後發現死亡原因是後腦受外來力量撞擊,也是意外險包含項目之一。
第一產險也說,其實在意外險認定中,有許多是有爭議項目,要看醫師報告對死因認定。
工商時報 C2/理財話題 20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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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那原則。誠實告知,如果以前曾經買過類似可以用收據理賠的保單,在買之前記得告知。不然只能以日額方理賠,雖然不會吃虧很大但還是要多一份注意。部份本土系的保險公司好像不接受重覆性的「實支實付醫療險」重複投保,在被發現可能退保費或者解約處理。
多一份注意。多一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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